• May 01 Tue 2007 21:47
  • 暖暖

買了
【無印良品】
收集明信片的半透明白色的冊子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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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個問題有唯一正解
卻有很多解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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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下班剪了個頭
換個新髮型
我嚮往已久的逼咭留海終於出現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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箱子裡面沒有酒,如果還是酒箱,丟進去的都會有微醺的理由。

裡面一定可以塞一些信件、收到的還是一直沒寄出去的,紙張上的字跡可以暫時不見天日地保存著。

或許還可以把項鍊丟進去,想戴的時候可以把所有東西都倒出來,等所有都翻了一遍,才發現從來沒有藏在裡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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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真該開放一條法律給女性們更改
這也可以算是女性的權利吧!

放任畜生不如的狼匹,放肆在城市中囂張
捉到了,然後呢?關個幾年,放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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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07│3│1】
第二次遇見妳
ㄤ告訴我,有隻貓坐在樓下機車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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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天早上七點
偶然聽到廣播  播放一首歌
不曉得歌名是什麼
卻愛上那種淡淡曲風
適合夜晚聽的聲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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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天,若我死了,請不要哭。

因為我會高興這一切的到來

無論什麼方式的死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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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是早退的日子
準時離開那棟討厭的紅色建築物
刷卡想著是要回家還是要再逛逛
離開了員工出入口
往捷運方向走去(那就....回家吧.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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設計的黑手
蔣友柏(2006-12-26)

在我的第一篇「時尚美學=設計高帽;那設計呢?」曾提到,在過去,設計被視為「高尚」的技藝,而設計者全是藝術家與工藝師,他們有自己的步數,驅動他們做設計的熱情,並非金錢的報酬。設計在當時是純粹的,需要被買單嗎?已不是重點。

 

但是,今非昔比。

現在的設計,一定要有人買單,誰買單?當然是市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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